04 2019-11

    噪音治理,执行要跟上


           要想真正减少老百姓的困扰,有力、迅速、具有威慑力的处理,是当下的最佳办法。

      环保部发布《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(2016)》,细数全国各大城市噪音污染状况。不出所料,建筑工地成了投诉最大“热点”。2015年全国35万件噪音污染投诉,建筑工地就占了一半。

      1. 噪声作业:存在有损听力、有害健康或其他危害的声音,且8h/d 或40h/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≥80db(A)的作业。

      2. 一般的理解,凡是妨碍人们正常休息、学习和工作的声音,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。

      3. 噪声由物体振动产生。机械转动、冲击、共振、摩擦、电磁等。

      4. 噪声的种类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。

      5. 连续声可分为稳态噪声(波动<3 db(A))、非稳态噪声(波动≥3 db(A))。

      6. 持续时间≤0.5秒,间隔>1秒,声压变化≥40db(A)为脉冲噪声。

      7. 噪声种类不同,检测方法不同,卫生标准不同。

      邻居的活动声、公路上的汽车声、小区边上的施工声、广场舞曲、高音喇叭广告,声声入耳。噪音有时候比雾霾更可恶:人可以整天戴着口罩、关闭门窗,但总不能整天塞着耳塞吧?无孔不入的音波,不知带来多少烦躁、紧张乃至精神问题。

      关于噪音污染的应对,政府已做了很多工作。据报道,去年国家、地方出台了三十多部法律法规文件,涉及面大到城市规划小到绿化建设。然而,噪音污染在很长一段时间,恐怕还是困扰中国城市的大问题。

      治理噪音污染,要提高国人的公共意识。生活噪音投诉占了21%,也就是说五件噪音投诉里就有一件是左邻右舍不注意带来的。其实广场舞、商场大喇叭之类的噪音,因为持续性强、影响面广、有规律可循,治理起来还比较容易。但如果摊上一个喜欢跳舞的楼上邻居,几位喜欢打麻将打到半夜的隔壁,一位热衷打开音响分享自己歌喉的对门,那麻烦就大了。说理无用,投诉无用,只能在“咬着牙坚持”到“忍不住去拍门”之间徘徊——治理这种类型的噪音污染,离不开公众素质的提高,离不开持续的宣传、引导。

      治理噪音污染,职能部门也要加强执法。当前,关于噪音污染的处罚力度仍有待加强,比如笔者曾经投诉小区隔壁的建筑工地半夜违规施工问题,然后一个调查就要15个工作日来完成,往往数以亿元计的项目罚款却寥寥无几——处罚力度不够,违法成本不高,施工方就不会有“痛感”,就会有恃无恐!

      另一方面,执法处理方式也可改进。噪音污染往往持续时间短、取证难。等到有关部门通过种种程序派人来调查,难免时过“声”迁,什么都没了。比如,面对建筑工地之类的噪音,市民习惯找警察,可是很多基层派出所没有配备相关测量仪器,所以难免有心无力。因此,对于噪音污染取证难等问题,不妨在设备、技术等配套方面弥补不足。另一方面,环保、公安、交通、城管等多个部门也需要理清权责、形成合力。

      防止噪音污染,不缺法规,关键在执行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不妨多向发达国家学习。美国为了应对噪音污染,因地制宜,出台了很多被称为“皮毛法律”的法规,事无巨细地进行全方位防治。他们基层警察也大多配备检测仪器,一接到投诉就可以迅速鉴定处理。要想真正减少老百姓的困扰,有力、迅速、具有威慑力的处理,是当下的最佳办法。


      相关问答:

      问:噪声噪音治理包含哪些?

      答:噪声种类主要有机械噪声、空气动力性噪声和电磁噪声三大类。噪声的一般治理方法有:

      (1)从声源上降低噪声。改进设备结构,改变操作工艺,提高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。

      (2)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。在厂区平面布置时,将噪声源集中,远离人们或建造天然屏障(绿化植树、建筑物等),以达到减少噪声的目的。

      (3)在噪声接受地点采用隔声设备和防声用具进行防护,隔离强烈的噪声。

      (4)在噪声发生地点采用多孔吸声材料、设计共振吸声结构等方法吸声降噪或消音。


      问:如何治理噪声污染?

      答:目前,国内外综合防治噪声污染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:(一)从噪声传播分布的区域性控制角度出发,强化城市建设规划中的环境管理,贯彻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,特别是工业区和居民区分离的原则;(二)从噪声总能量控制出发,控制各类噪声源机电设备的制造、销售和使用,即对污染源本身直接采取限制措施。

      科学规划

      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和城市区域环境规划,划分每个区域的社会功能,加强土地使用和城市规划中的环境管理,规划建设专用工业区,组织并帮助高噪声企业实施区域集中整治,对居住生活地区建立必要的防噪声隔离带或采取成片绿化等措施,缩小工业噪声的影响范围。为了减少交通噪声,应加强城市绿化,必要时在道路两旁建立噪声屏障,并制定限制鸣笛、限速行驶等规定,使城市噪声降到最低。

      控制噪声源

      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调整、搬迁噪声扰民严重的中小企业;对于未列入搬迁计划的噪声源企业或机械设备,应加强管理,督促其使用隔音、消声等设施,减轻噪声危害;市区和城郊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(指污染企业必须与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)项目的审批制度,以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源。

      加强监测管理

      使用噪声污染现场实时监测技术,对企业、闹市区和交通要道进行噪声污染跟踪监测监督,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治措施;建立噪声污染申报登记管理制度,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,积极消除噪声扰民事件。对不同的噪声源机械设备实施必要的产品噪声限制标准和分级标准,加强对制造厂商的管理,使机电产品的噪声控制有据可依。

      采用高科技

      建立有关研究和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机构,为各类噪声源设备制造商提供技术指导;加强吸声、消声、隔声、隔振等专用材料的研究和开发,为有效控制噪声提供物质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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