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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噪音扰民的处理方法


          繁华的城市中,店门口的叫喊声、广场上的音乐声、马路上的喇叭声交杂在一起,噪音污染逐渐成为居民生活中的新污染,如果遇到噪音扰民我们应该怎么办?以下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。

      群居生活中自己的行为不免会对他人产生影响,不同功能区规定的噪音大小有别,当大家实在忍受不了噪音时应该如何处理?

      1、邻居噪声太大

      生活在一栋楼可能会遇到同自己生活习惯不一样的邻居,如果他干扰到您的生活,考虑到维护邻里融洽相处,可以先与其交涉或者请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人在中间说和,提出实际的解决方案。这种方法不奏效的话,就只有找物业处理,甚至可以直接报警,要求警方出面调和。

      2、公共场所音响设备声音太大扰民

      (1)公共场所活动不能影响居民基本的生活,如果违反国家规定,公民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或者环保部门投诉(投诉热线:12369),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,给与相关负责人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
      (2)但有时即使投诉了也没什么作用,要么就是行政机关根本就不管,要么就是管了也不奏效。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继续投诉,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,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能,并给出详细答复。

      3、工地施工扰民

      工地在施工之前需要经行环评,并且具有配套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,公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者城管投诉,执法人员会对其进行了询问调查,责令其停止施工或者处以警告、罚款,并向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。

      诉讼

      我们生活的周边如果存在着破坏居民生活安宁的情况时,居民还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,因为公民享有相邻权和健康权,他们制造噪音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。居民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制造噪音,身体或精神因此受到伤害的,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。

      居民应该适当的容忍

      虽然公民能投诉或者起诉制造噪音者,但每个居民都应该适当的容忍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噪音,根据相关规定在生活区白天超过55分贝、夜间超过45分贝才能被认为扰民。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,您只能通过与对方协商的方式来化解矛盾,除非您的健康权或其他人身权利已经受到了实际的损害,才能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给与赔偿。

      噪音干扰人们生活的事情经常发生,居民们需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利,切忌走向极端。


      相关问答:

      问:对噪音扰民的规定

      答:法律规定规定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算扰民。

      根据《噪声管理办法》,噪声管制时间是22点至次日凌晨6点,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,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,所以要参照当地的管理办法。

      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,一般指噪声扰民。

      根据《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罚款:

      (一)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;

      (二)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,在城市市区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,使用音响器材,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;

      (三)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,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。


      问:噪声扰民国家有什么规定

      答:对于噪音扰民,国家专门有《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,此法对不同噪声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,如工业噪声污染、建筑施工噪声污染、交通运输噪声污染、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等方面的防治规定,居民对于噪音扰民,可以向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。

      另外,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八条还规定: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,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噪音扰民主要还是社会生活噪声,对于社会生活噪声,主要还是由警察来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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